释义 |
律师解析: 工程索赔证据有:工地(地盘)会议记录和有关工程的来往信件;各种施工进度表,包括发包人代表和分包编制的进度表;施工备忘录(日记),在施工中发生影响工期和索赔有关的事项,都要及时做好记录;做好建筑师和工程师的口头指示记录,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建筑师予以承认;工程照片需有专人管理:照片都应标明拍摄的日期,最好购买带有日期的相机。将照片按工程进度整理编排;收集、记录每天的气象报告和实际气候情况;整理保存工人和雇员的工资与薪金单据、材料物资购买单据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