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准生证一般在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或现居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计生办办理。 法律依据:(国卫指导发[2015]5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改革生育服务证制度的指导意见》 二、规范办理程序 (三)实行一孩生育登记。夫妻双方均属初育的,可持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或现居住地村(居)免费办理一孩生育登记,领取生育服务证,自主安排生育;也可以直接到乡镇(街道)登记,领取生育服务证。村(居)要及时将登记信息上报乡镇(街道)。 (四)简化再生育办理。申请再生育的夫妻,可向一方户籍地乡镇(街道)提交申请,一般需提供身份证、结婚证、户籍证明、单位或村(居)出具的婚育证明。能够通过全员人员数据库获取的信息,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乡镇(街道)审核后,报县(区、市)办理再生育许可。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发放生育服务证。 (五)推行承诺制度。对婚育情况一时难以核实的,由夫妻双方对其真实情况作出承诺后,予以办理。以虚假承诺获得再生育资格,一经查实,予以取消;已经生育的,依法依规征进行处理,并将失信记录纳入社会征信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