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符合下列哪些情形的个人信息处理者方可处理个人信息 |
释义 | 1、个人信息处理者可以处理个人信息的情形包括: (1)取得个人的同意; (2)为履行法定职责或者法定义务所必需; (3)紧急情况下为保护自然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所必需等。 个人信息处理者是指在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中自主决定处理目的、处理方式的组织、个人。一般情形下,个人信息处理者在处理个人信息时必须遵循告知同意的规则,在依法告知并取得同意后才能处理个人信息。 2、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需要的犯罪构成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公民个人身份信息的安全和公民身份管理秩序。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以窃取、收买等方法大肆收集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 3、犯罪主体:一般主体,单位可以构成本罪。 4、主观方面:故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 第十三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人信息处理者方可处理个人信息: (1)取得个人的同意; (2)为订立、履行个人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所必需,或者按照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和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实施人力资源管理所必需; (3)为履行法定职责或者法定义务所必需; (4)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者紧急情况下为保护自然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所必需; (5)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在合理的范围内处理个人信息; (6)依照本法规定在合理的范围内处理个人自行公开或者其他已经合法公开的个人信息;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依照本法其他有关规定,处理个人信息应当取得个人同意,但是有前款第二项至第七项规定情形的,不需取得个人同意。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