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可抗力免责义务有: 1、通知义务,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部分原因,使对方能够及时采取措施减少合同不能履行造成的损失; 2、提供证明的义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向对方提供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当事人怠于实施这些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仍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