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员工离职后能获得补偿吗? |
释义 | 即使工伤后离职,职工仍然可以获得赔偿。其中,工伤保险基金将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将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若工伤职工出现丧失享受待遇条件、拒绝接受劳动能力鉴定或拒绝治疗的情况,将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拒绝治疗的。 法律分析 即使工伤后离职,职工仍然可以获得赔偿。其中,工伤保险基金将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将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若工伤职工出现丧失享受待遇条件、拒绝接受劳动能力鉴定或拒绝治疗的情况,将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工伤职工哪些情况下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拒绝治疗的。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二、什么情况下工伤职工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在工伤保险待遇期间,如果工伤职工痊愈或者死亡、失踪改为享受工伤死亡待遇或者按照残疾等级享受工伤致残待遇等情形,将不再具备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条件。 2.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劳动能力的鉴定是确定工伤保险待遇的基础和前提条件,是确定不同程度的补偿、合理调换工作岗位和恢复工作等的科学依据。因此,没有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就无权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3.拒绝治疗的,职工遭受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后,有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的权利,也有积极配合医疗救治的义务。 拓展延伸 工伤赔偿金要写一张收条吗? 劳动者拿到工伤赔偿金的,可以写收条,也可以不写收条。劳动者经社保行政部门等认定为工伤的,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相关的工伤保险待遇。 结语 工伤职工在工伤保险待遇期间,如果出现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丧失享受待遇条件或拒绝治疗等情形,将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因此,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应当积极配合工伤保险工作,确保工伤职工能够及时获得合理的工伤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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