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游行罪量刑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非法游行罪是指举行游行,未依照法律规定申请或者申请未获许可,或者未按照主管机关许可的起止时间、地点、路线进行,又拒不服从解散命令,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九十六条规定,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未依照法律规定申请或者申请未获许可,或者未按照主管机关许可的起止时间、地点、路线进行,又拒不服从解散命令,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对集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一、几个人算聚众 对于公共场所聚众闹事这种情况,国家其实没有明确的规定,这个要看实际的情况,一般来说还是在三个人以上就可以认定为聚众行为了,这个要考虑的因素有很多。《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并没有限定具体的集会人数,但第十二条申请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许可:(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三)煽动民族分裂的;(四)有充分根据认定申请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将直接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 二、非法聚会的定义是什么? 非法集会不是以人数来定论的,要看是否危害到社会正常秩序。 只有具备这3个条件,才能构成非法集会罪: 一、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没有依法申请;或者申请没有被许可;或者没有按照主管机关许可的起止时间、地点、路线进行。 二、拒不服从解散命令。 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六条 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未依照法律规定申请或者申请未获许可,或者未按照主管机关许可的起止时间、地点、路线进行,又拒不服从解散命令,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对集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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