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之间签署借款协议,能否成立借款关系 |
释义 | 夫妻签署的借款协议能成立借款关系,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进行个人经营或其他事务,视为夫妻约定处分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协议处理。无效的借款合同应返还借款并赔偿损失,若造成国家、集体、第三方合法权益损害,人民法院应收缴利息。若合同涉及非法行为如赌博、贩毒等,借款本息应被收缴。 法律分析 一、夫妻之间签署借款协议,能否成立借款关系 1、符合一定条件的,借款关系成立。 2、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者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以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 3、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二条 二、借款合同无效后怎么处理 1、借款人返还借款 针对无效借贷合同而言,如果无效借贷合同尚未履行,则不得履行。如果无效借贷合同已经履行,取得借款的借款人应当向贷款人返还借款。 2、赔偿损失 无效民间借贷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将给当事人带来损失,这里的损失,一般指贷款人受法律保护的合法利息损失,如果有其他损失,还应当承担赔偿其他损失的责任。如果贷款人已经提供借款,返还借款不足以弥补损失时,借款人应当赔偿损失;如果贷款人实际未提供借款,但合同无效是借款人过错造成的,则由借款人向贷款人承担赔偿损失责任;如果合同是双方过错造成的,则由双方按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3、追缴财产 如果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合法权益的,对借贷双方约定的利息,人民法院应予收缴。如果借款合同约定借款用于赌博、贩毒、走私等非法行为的,对借款本息应当收缴。 结语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二条,夫妻之间签署借款协议可以成立借款关系。如果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用于个人经营或其他事务,离婚时可以按照协议处理。对于无效借款合同,借款人应返还借款并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合同双方都有过错,各自承担相应责任。人民法院将追缴违法利息并收缴用于非法行为的借款本息。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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