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解除后,应该如何进行已经履行的义务的交接? |
释义 | 法律分析:合同解除后,应当依据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进行已经履行的义务的交接。如果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应当参照相关法律规定和通行商业惯例,协商解决。 法律依据: 1.《合同法》第六十二条:当事人解除合同,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履行已经发生的合同义务。 2.《合同法》第六十三条:当事人解除合同,对因解除合同而遭受的损失,由违约方赔偿,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八条:当事人解除合同,已经履行的合同义务,不应当撤销,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法律另有规定。 在进行已经履行的义务的交接时,双方应当认真核对已经交付或者已经履行的事项,并及时清算已经给付或者已经收取的款项。如因解除合同而产生的损失,应当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此,在合同解除后的交接过程中,双方应当互相合作、诚信守信,确保已经履行的义务得到妥善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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