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用人单位拒发高温补贴劳动者应该怎么办
释义
    1、在符合高温补贴的发放条件,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发放高温补贴的,劳动者可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3、可见,高温津贴属于国家规定的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应当依规定及时以货币形式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如果单位拒不发放,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用人单位拒发高温补贴劳动者该怎么办呢
    发放高温季节津贴属于强制性规定。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可见,高温津贴属于国家规定的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应当依规定及时以货币形式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如果单位拒不发放,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劳动法高温补贴规定
    各个地区对于高温补贴的规定不一,北京的发放时间是6到8月,室外露天作业每人每月不低于180,在33以上室内工作每人每天不低于120。上海的发放时间是6月至9月,安排劳动者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夏季高温津贴,本市夏季高温津贴标准为300元/月。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怎么赔偿
    用人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分为合法解除和违法解除。1.若用人单位因法定原因而单方解除的,属于合法解除,则若存在法定情形,用人单位应给付经济补偿金,其标准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2.若用人单位并非基于法定原因而随意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则属于违法解除,此时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给付经济赔偿金,其标准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该订立书面合同吗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高温补贴计入什么科目机关单位
    现金补贴直接计入“职工薪酬-福利费”科目,发放实物应当入计入“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科目并进项税额转出。一、现金补贴相关会计分录如下:1、确认时:借:管理费用/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2、实际发放时: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贷:银行存款二、发放实物的相关会计分录。1、购进实物时:借: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2、实际发放时: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贷: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3、确认相关费用时:借:管理费用/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第十条规定:外购货物用于集体福利,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扣除。
    
     该内容由 陆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 14:4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