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律师事务所与当事人协商收费,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作出违背社会公序良俗或者显失公平的约定,不得采取欺骗、诱导等方式促使当事人接受律师服务价格,不得相互串通、操纵价格。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二十五条 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按照国家规定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账。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应当依法纳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五十九条 律师收费办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