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害性虽然不能直接地用金钱来衡量,但我们认为,可以借鉴参考有关伤残、死亡赔偿金的规定来进行比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伤残、死亡赔偿金一般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如果按照2011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6977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1810元)乘以20年来计算,伤残、死亡赔偿金一般在14万元左右。由此可见,目前的伤残(重伤)、死亡赔偿金一般不会低于10万元。综上,我们认为,放火罪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标准应充分考量相关因素,其具体数额标准应在结合失火罪的立案追诉标准50万元及《定罪量刑指南》和有关高院指导性规定的基础上,参照“致人伤残、死亡”而产生的赔偿金,综合衡量而确定。2011年,伤残、死亡赔偿金的平均额一般为30万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810元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6977元的平均数,乘以20年,加上其他费用),因此,放火罪致使财产“重大损失”的数额标准参照确定为30万元比较适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 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