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1、二审法院当庭作出判决时,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即原一审法院判决生效。2、未当庭判决的,二审法院的判决书送达之日,判决才生效。二审法院判决维持原判,二审送达之日生效,即原一审法院判决生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第一百四十八条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第一百七十五条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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