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章程对公司有何约束力 |
释义 | 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章程对董事、公司、股东、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约束力。在没有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时,能够依据公司章程的约定提起诉讼。每个股东都需要遵守。 一、公司监事会行使什么职权?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股份转让有什么限制的? 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无法律强制性规定,股东变更的具体事项可以由公司章程规定,或由股东会决议。 三、公司监事的责任是什么 公司监事的责任是: 1、检查公司财务状况。检查公司财务,主要是审查,查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等财务会计资料; 2、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并提出罢免建议; 3、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纠正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4、提议召开和召集,主持临时股东大会; 5、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6、依法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职权。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条 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第十一条 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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