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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驳回起诉后可以再再起诉吗?
释义
    可以再起诉。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百一十二条:
    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诉的,如果符合起诉条件,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百三十二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查明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不予受理裁定有错误的,应在撤销原裁定的同时,指令第一审人民法院立案受理。
    查明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驳回起诉裁定有错误的,应在撤销原裁定的同时,指令第一审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驳回起诉后再起诉还可以吗
    1、可以再起诉。
    2、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诉,符合起诉条件且不属于《民事诉讼法》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3、第二审人民法院查明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不予受理裁定有错误的,应当在撤销原裁定的同时,指令第一审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查明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驳回起诉裁定有错误的,应当在撤销原裁定的同时,指令第一审人民法院审理。
    驳回起诉是败诉吗
    被裁定驳回起诉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败诉。驳回起诉,是指人民法院依据程序法的规定,对已经立案受理的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发现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因而对原告的起诉予以拒绝的司法行为。
    在我国行政诉讼法驳回起诉吗?
    在我国行政诉讼法中有下列情形之一,已经立案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1)不符合行政诉讼起诉条件的;
    (2)超过法定起诉期限且无正当理由的;
    (3)错列被告且拒绝变更的;
    (4)未按照法律规定由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代表人为诉讼行为的;
    (5)未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
    (6)重复起诉的;
    (7)撤回起诉后无正当理由再行起诉的;
    (8)行政行为对其合法权益明显不产生实际影响的;
    (9)诉讼标的已为生效裁判所羁束的;
    (10)不符合其他法定起诉条件的。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驳回起诉之后能否再起诉
    能。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已经立案,经审查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说服其撤回起诉或者裁定驳回起诉;自诉人撤回起诉或者被驳回起诉后,又提出了新的足以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证据,再次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自诉人对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驳回诉讼请求能再起诉吗
    驳回诉讼请求的判决书生效后,诉讼主体不能就同一诉讼请求和事实向人民法院重新提出诉讼,若当事人仍坚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但是,如果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在判决书生效前可以上诉;在上诉期过后可以申请再审。
    
     该内容由 嵇小函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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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5:0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