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要约的构成要件包括:
 1、应当有具备合同主体资格的要约人与受要约人;
 2、明确、具体的要约内容;
 3、要约应当以缔结合同为目的;
 4、要约发出的对象是明确的受要约人;
 5、要约应当送达受要约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1、要约被拒绝;
 2、要约被依法撤销;
 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三条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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