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已经抵押的商品房可以预售吗 |
释义 | 已设立土地抵押的项目,不能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 一、购房过程中有哪些是属于无效合同 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合同无效的情形有:1、商品房买卖中开发商的项目开发违法2、出卖人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3、出卖人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 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销售许可证有什么区别吗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商品房销售许可具有以下区别: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适用期房,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的适用现房;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要求开发企业已投入的工程建设资金达到总投资的25%以上且已经确定施工具体计划和竣工时间,商品房销售许可证要求该房产开发项目已经竣工且验收合格、供水供电燃气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使用条件。 三、商品房预售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商品房预售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预售人已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二)按照土地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并已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手续; (四)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使用时间; (五)七层以下的达到主体工程封顶;七层以上的,主体工程须建到工程预算投资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层数;(六)已在项目所在地商业银行开设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由上诉条件,将土地抵押,即不可获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因此,已设立土地抵押的项目,不能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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