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权转让合同纠纷管辖 |
释义 | 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时,法律赋予当事人协议约定管辖法院的权利,即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民诉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在股权转让协议纠纷中,如果双方当事人对管辖法院有约定且约定有效的,应适用其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应适用法律规定,即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于被告所在地,人们一般不会有歧义。而对于股权转让的合同履行地,应为股权转让的目标公司的公司注册地。因为,公司股权转让纠纷的特殊性在于转让行为需要向公司注册地的登记机关履行相应手续方可完成,因此,以公司注册地作为此类案件的管辖地也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完毕。 一、不属于专属管辖时的约定管辖 若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是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或支付违约金,该情形并不属于民诉法司法解释第28条规定的范畴,此时,这种情况就不适用不动产纠纷专属管辖的规定,应该按照民事诉讼法关于合同纠纷确定管辖法院的规定,由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若当事人存在约定管辖的,应当适用当事人之间的约定确定管辖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二、技术合同管辖权是否可以约定? 技术合同管辖权是可以由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技术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约定的,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双方当事人住所地又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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