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地干活受伤没有劳动合同谁来赔偿 |
释义 | 一、工人在工地工作过程中受伤的,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按以下情形处理: 1、如果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经认定属于工伤的,可以获得工伤赔偿; 2、如果用人单位有购买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进行赔偿,没有购买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3、如果属于劳务关系,由接受劳务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二、在包工头承包的工地上班受伤,该找谁赔偿: 首先我们来看看工伤认定的情形: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三、在包工头承包的工地上班受伤的,该找谁索偿应看情况而定 1、如果在工地上班工作时受伤的,可以首先找包工头追偿。 2、如果在工地上班工作时因第三人(不存在雇佣关系的人员)受伤的,可找第三人追偿,也可以找包工头追偿。包工头赔偿后可以找第三人索偿。 3,如果在工地工作时受伤的,若包工头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雇主应当承担相应的连带赔偿责任。即向包工头及雇主同时主张赔偿。 4,如果与各方协商不成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资料至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相关人员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人在工地工作过程中受伤的,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建立劳动关系,可以申请工伤认定,获得工伤赔偿;用人单位没有购买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建立劳务关系,由接受劳务一方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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