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领取失业保险金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注:本市农村户籍人员失业登记后,与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享受同等的失业保险待遇); 2、法定劳动年龄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在职期间缴纳失业保险费; 4、失业前缴费满一年(扣除已享受的缴费年限); 5、单位已办理单位和个人失业保险登记; 6、失业人员办理求职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领取标准:第1-12个月支付标准1895元;第13-24个月支付标准1516元;延长领取支付标准124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第四十八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