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共同出资买房离婚后财产处理问题 |
释义 | 婚前共同出资购房离婚财产处理:若购房合同及产权证仅写一方名字,离婚时该房屋可被主张为婚前个人财产。婚前购买、婚后共同还贷的不动产应协商处理,无协议可由法院判决。婚前财产婚后买房,除以婚前财产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外,房产仍属婚前财产。根据法典,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为共同财产,包括工资、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受赠财产等。 法律分析 一、婚前双方共同出资买房离婚财产怎么办 1、双方婚前共同出资购房,购房合同及产权证上只写了一方的名字,夫妻离婚时,登记一方极易主张该房屋为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婚前购买,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 2、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婚前财产婚后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1、婚前财产婚后买房,如果是一方以婚前财产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则该房产对应的升值部分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其余情况下,夫妻一方以婚前存款全额购置的房产或者其他财产,仍然属于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 2、《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的规定,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离婚时的财产处理应当根据双方协议进行。如果无法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将根据财产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对于婚前财产婚后买房的情况,一方以婚前财产付首付并婚后共同还贷的,房产的升值部分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其他情况下,夫妻一方以婚前存款全额购置的房产或其他财产仍属于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八条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三条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九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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