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老人经济压力与赡养问题 |
释义 | 老年人离婚后的赡养问题及离婚手续。子女有赡养义务,父母需满足条件才能要求赡养费。离婚需准备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等文件。离婚无结婚证需具体情况分析,办理登记结婚需补办结婚登记,否则只能通过法院起诉处理。同居关系在1994年2月1日前按事实婚姻处理,之后按同居关系处理,无法办理协议离婚。 法律分析 一、老人离婚后的赡养问题 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关系的变化而改变。《民法典》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该条规定明确了子女应当履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另一方面也明确父母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两个条件,一个是年体老弱、无劳动能力,另一个是生活困难。不符合上述两个条件之一的父母,无权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赡养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对父母在精神上和生活上的关心、帮助和照料。 二、老年人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老年人离婚需要的手续有: (一)协议离婚的,手续包括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的离婚协议书; (二)诉讼离婚的,手续包括本人身份证、对方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起诉状。 三、离婚没有结婚证怎么办 对于离婚没有结婚证的处理,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一)办理登记结婚的。离婚时需要补办结婚登记,双方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补领结婚证以后,如果双方能对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不能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只能到人民法院诉讼离婚。 (二)未办理登记结婚的。如果同居关系是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按事实婚姻处理,这种情况除非双方愿意补办结婚登记,否则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诉,不能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协议离婚。如果是在公布实施之后的,只能按照同居关系处理,不存在离婚一说。 结语 老年人离婚后的赡养问题是一个需要关注的重要议题。根据《民法典》规定,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关系的变化而改变。对于老年人离婚的手续,可以选择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具体手续包括相关证件和协议书。对于离婚没有结婚证的情况,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和处理。补办结婚登记是一种解决方式,否则只能通过诉讼来解决。对于在1994年2月1日之前的同居关系,按事实婚姻处理;在之后,按同居关系处理。在处理离婚问题时,我们应当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确保公平和合法的解决方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二十五条 禁止对老年人实施家庭暴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二十一条 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的生活。 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十三条 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家庭成员应当尊重、关心和照料老年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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