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租金支付的时间。如果合同中未约定支付时间,则默认为每月末或每季末支付。如果租金支付时间与合同规定不一致,则需要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章第三节第四十一条:“当事人应当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习惯约定租金的支付期限,没有约定的,以月、季、年为支付期限。”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章第三节第四十四条:“当事人各自以自己的方式、方式、时间履行合同义务,一方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义务的,视为违约。”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章第三节第四十七条:“当事人在合同订立前已经达成关于合同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协议,协议内容应当写入合同。” 以上法律依据表明,双方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前应当约定租金支付时间并在合同中明确写入。如果没有写入则默认为每月末或每季末支付。双方约定的支付时间应当按照协议执行,否则可能构成违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