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婚前,男方支付首付购买了房屋,并将其登记在女方名下。 |
释义 | 男方婚前出首付购房,登记在女方名下,视为赠与女方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还贷款,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婚后协议确定房产为共同财产,双方享有同等支配权。未结婚时男方可要求女方返还购房款项。婚前男方出钱首付买房,但将房产登记在女方名下,可视为对女方的赠与。婚前首付部分属于女方个人财产。婚后双方共同还贷款,婚后还贷部分属于双方共同财产。 如果婚前男方购房只将房产登记在女方名下,但婚后双方通过协议确定房产为共同财产,法律尊重当事人的意愿自治,房产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享有同等支配权。 婚前男方购房属于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还购房款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该内容由 付跃翔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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