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因为疫情无法上班工资怎么算 |
释义 | 疫情期间职工工资发放分以下几种情况: 1、因疫情影响,用人单位延迟复工或未返岗期间等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休假期间,经与职工协商,用人单位可以用职工的年休假等假期相抵工作日。如果职工用完各类假期但是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国家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与职工协商。 2、因疫情影响,用人单位安排职工利用网上办公、在家里办公,视为正常上班,应依法支付工资。如果职工的工作量没有减少,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正常工资标准发放;如果职工工作量不足,用人单位可以与职工协商在家工作期间的工资标准。 3、职工因疫情防控未复工的,在此期间的工资应按照其正常工作时所能获得的、相对固定的劳动报酬,但是不包括加班费(用人单位规定的每月定额加班费除外)、各类特殊情况下非固定发放的津贴、补贴或者奖金。 4、用人单位与职工达成的疫情结束前无须支付工资的协议也可能会被认定无效。用人单位与职工达成一致调整该期间薪酬,薪酬也不应低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且用人单位应继续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除非当地政府另行颁布了优惠措施。但双方协商一致的方式,酌情减少或取消奖金的支付的协议是有效的。 如果在疫情期间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工资支付问题,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起诉大概的流程如下: 1、写好起诉状。 2、携带证据和起诉状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 3、法院审查确定后,会安排开庭审理民事案件审理时间简易程序三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六个月内审结。 4、法院判决,如对方上诉就要经历二审程序。 5、判决生效后可以申请法院执行局执行判决。 律师提醒一下,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发生纠纷时,相互协商是最快速的解决办法,但是如果协商不成,劳动者一定要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第一条 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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