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力承担抚养费怎么办? |
释义 | 抚养子女是男女双方共同的责任和义务。离婚后,不抚养子女的一方依法支付抚养费,这也是法定义务。即使失业,也要支付抚养费。但是,根据具体情况,可以适当降低抚养费标准。可以双方协商减少抚养费或者不要抚养费,也可以以其他方式来补偿。对于无收入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如具有劳动能力的,原则上应支付子女抚养费,因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不能因暂时无收入而免除其义务,应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一、拒绝支付抚养费强制执行手段有什么?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如果离婚后一方不付抚养费,那么另一方可以向一审法院申请,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一方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该当事人方仍然不听劝告,不接受教育,拒不执行判决,根据《民法典》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 1、提取、扣留被申请人的储蓄存款或工资等劳动收入,如请被执行人所在单位协助从工资中按月扣除; 2、查封、扣押、冻结、变卖被申请人的财产。查封、扣押、冻结、变卖被申请人的财产是指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按照规定法院可将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交有关单位进行拍卖或者变买,强制负有义务的当事人履行义务。 二、抚养费的支付周期是多久? 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但有两种情况例外。 1、16周年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2、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在校就读的。 (3)无独立生活能力条件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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