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办委托公证的费用如下: 一、证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转让、买卖及股权转让 1、金额200万元以下部分,收取比例为0.25%,按比例收费不到200元的,按200元收取。 2、200万元1000万元部分,收取0.2;1000万元5000万元部分,收取0.1。 3、5000万元1亿元部分,收取0.05;1亿元以上部分收取0.01。 二、证明民事协议每件收费200元,涉及财产关系的加倍收取。 三、证明收养关系 1、生父母共同的,每件收费400元。 2、生父母单方的,每件收费600元。 3、其他监护人的,每件收费800元。 四、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按受益额比率收费 1、20万元以下的按2收取,20万元50万元部分按1.5收取。 2、50万元100万元部分按1收取。 3、100万元以上部分按0.5收取;最低收费20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公证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减免公证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