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房产证去名字的程序是怎样的 |
释义 | 离婚时房产证去名字的程序是: 一、夫妻同意离婚的,离婚双方应当凭下列材料到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需要携带的证件和材料包括: 1、身份证; 2、离婚协议书; 3、离婚证明及可说明婚后夫妻共有财产的信息; 4、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申请表; 5、房屋所有权证。 二、夫妻诉讼离婚的,夫妻一方可以凭下列证件和材料到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姓名: 1、身份证; 2、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和可说明婚后夫妻共有财产的资料; 三、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申请表、房屋所有权证书。在上述两种情况下,产权抵押的,应当提供银行同意书;原产权证书上的产权人姓名有误的,应当补充公安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有办法在产权证书上添加或减少名称。按照流程处理会节省很多时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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