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男性在女性孕期不可以解除婚姻关系。在女性怀孕期间,男方不得在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提出离婚。然而,由于中国不再承认婚姻的事实,女性在同居期间怀孕,男性主张解除同居关系,事实上,不受法律限制,因此双方有争议,法院将在法院起诉时受理。但同居期间怀孕的子女出生后也享受婚生子女的待遇。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承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够独立生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