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放火罪既遂的判定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判断放火罪的既遂与未遂时应以行为是否符合放火罪全部构成要件为标准,而非犯罪目的是否达成。同时,根据刑法修正案,该条已经被修改为危险犯。犯罪既遂是指犯罪人的行为完全实现了刑法分则规定的全部犯罪构成的事实,包括行为犯、结果犯、举动犯和危险犯。其中,危险犯是指行为人实施的犯罪行为,足以造成某种危害结果的特别危险状态而构成既遂的犯罪。 法律分析 判断放火罪的既遂与未遂,不应以犯罪目的是否达成为标准,而应以行为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放火罪全部构成要件为标准。根据刑法修正案,该条已经被修改为危险犯,即达到可能造成危害的危险或严重后果的,即为既遂。 一、犯罪既遂的意思是什么 犯罪既遂:是指犯罪人的行为完全实现了刑法分则规定的全部犯罪构成的事实。认定既遂,采用构成要件齐全,即主要根据分则条文的具体规定。既遂认定属于分则问题,应掌握个案。成立行为犯和危险犯的既遂往往不需要犯罪分子达到犯罪目的或者造成特定的危害结果。因此,以犯罪人达到犯罪目的或者造成特定后果为判断既遂标准的观念是片面的。 二、犯罪既遂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犯罪既遂是犯罪的一种基本形态,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已经齐备了刑法分则对某一具体犯罪所规定的全部构成要件。根据刑法分则各种犯罪构成的具体规定和刑法的一般理论,犯罪的既遂有以下几种形式: 1、行为犯。也称举止犯,是指行为人只要实施了刑法规定的某种行为,即已构成既遂的犯罪。 2、结果犯。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必须发生了法定的结果,才构成既遂的犯罪。 3、举动犯。也称为即时犯,是指按照法律规定,行为人一着手犯罪实行行为即告完成和完全符合构成要件,从而构成犯罪既遂的犯罪。 4、危险犯。是指行为人实施的犯罪行为,足以造成某种危害结果的特别危险状态而构成既遂的犯罪。 拓展延伸 犯罪未遂可以免除处罚吗? 根据刑法规定,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犯罪未遂一般不能免除处罚。根据刑法规定,对于一切犯罪行为都要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等追究刑事责任;犯罪未遂的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具体量刑标准由人民法院审理确定。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行为。在一般情况下,由于未遂犯所造成的实际危害,比既遂犯轻些,故对未遂犯的处罚一般要轻于既遂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至于从轻或者减轻的幅度大小,则应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但对于情节特别恶劣、危害后果严重、人身危险性大的未遂犯,也可以与既遂犯同等处罚,而不予从轻或者减轻。未遂犯一般是不可以免除处罚的,但是也不能一概而论,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结语 判断放火罪的既遂与未遂,不应以犯罪目的是否达成为标准,而应以行为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放火罪全部构成要件为标准。根据刑法修正案,该条已经被修改为危险犯,即达到可能造成危害的危险或严重后果的,即为既遂。犯罪既遂是指犯罪人的行为完全实现了刑法分则规定的全部犯罪构成的事实,包括行为犯、结果犯、举动犯和危险犯。其中,危险犯是指行为人实施的犯罪行为,足以造成某种危害结果的特别危险状态而构成既遂的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决水、爆炸、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放火、决水、爆炸、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损害极端严重的,处死刑或无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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