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停在小区楼下被砸怎么办? |
释义 | 车停在小区楼下被砸怎么办? 可要求物业公司赔偿。停车服务是物业服务中的一个子项,物业公司有义务维护物业管理区域秩序,对小区内停放车辆进行管理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我国《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七条明确规定了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管理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物业管理企业雇请保安人员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保安人员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时,应当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物业公司保管业主车辆的义务既来源于合同的约定,又来源于法律的规定。业主将车辆停放在小区内,如果由于物业公司管理方面存在重大过失导致发生损失,业主有权利向物业公司要求赔偿。案例2012年3月,业主王先生与其小区物业公司签订《车位租用协议》,约定物业公司为王先生提供地下停车场车位租用服务,收费标准为每月350元,服务内容只涉及车位场地租赁及行车、停车秩序的管理,对车辆的丢失或损坏不承担责任,王先生车辆凭物业公司核发的有效车卡进出小区停车场。物业公司秩序维护人员及工作人员有权检查进出车辆,对违章行驶和违章停放车辆有权检查纠正。该协议签订后双方续租至2015年3月。2014年2月一天,王先生发现自己停放在停车场的车辆两个前车门后视镜被盗,后维修该车共花费2.8万元。王先生与物业公司就维修事宜进行协商,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王先生诉至一审法院称,自己与物业签订停车保管合同,由物业公司对车辆进行停车管理服务,双方之间形成了有偿保管合同关系。根据法律规定,保管人应24小时安排专人看管停车场或采用电子监控进行不间断监视,并劝阻、制止损害停放车辆的行为,因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物业公司赔偿自己2.8万元汽车修理费。物业公司答辩称,双方之间签订的是租赁协议,并非保管协议,王先生以保管合同纠纷为案由提起诉讼与该案实际法律关系不符;物业公司按照双方签订的车位租用协议全面履行了自己的合同义务,不存在违约情形。双方签订的租用协议中明确约定了车辆停放过程中发生损失的免责条款,王先生无权就车辆因盗窃损失要求物业公司赔偿。故不同意王先生的诉讼请求。一审法院经审理判决后,物业公司不服,上诉至二中院。日前,北京二中院终审驳回物业公司上诉,维持一审法院作出物业公司向王先生支付2.8万元车辆修理费的判决。以上就是对车停在小区楼下被砸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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