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合同到期后,如果租户不搬走,双方可以商议延长合同。如果租户不同意续签合同,房东可以要求租户在一定时间内搬离,并支付使用期间的租金。如果租户不搬走,而房东又没有异议,原合同将继续有效,但租期变为不确定期限,任何一方都可以提前合理期限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如果双方因合同产生争议,无法协商解决,可以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如果没有仲裁协议,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分析 合同到期后,如果租客不搬走,双方可以商议续签合同。如果不续签合同,房东有权要求租客在一定时间内搬离,并支付占用期间的租金。如果租客不搬走,且房东没有提出异议,原合同仍然有效,但租期变为不确定期限。任何一方可以在合理期限前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如果双方因合同发生纠纷无法协商解决,可以按照仲裁约定申请仲裁。如果没有约定仲裁,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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