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怎么分割离婚财产 |
释义 | 离婚时,法院会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财产归属;夫妻应书面约定婚姻期间财产归属,分居两地的婚后财产视为共同财产;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有三种处理方式。 法律分析 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应以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财产应归为夫妻共同财产。在财产分割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如果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则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如果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将按以下情形处理:(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同意竞价取得,则应准许;(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则评估机构应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则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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