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同居无证,解除关系,退还彩礼。法律规定,请求返还彩礼需满足:未登记、未共同生活或导致生活困难。如果符合,则法院支持。若未领取结婚证,则被视为同居关系。如果解除同居关系时,对方要求返还婚前按习俗给付的彩礼,则应退还。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时,如果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