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刑诉法的规定应该是这样,不起诉代表不用承担刑事责任,相应的刑事强制措施自然要取消。因为不起诉决定在法律后果上属于无罪,人民检察院对于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仍然认为证据不足,根据法内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对案件作出容不起诉决定,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一、怎样才能争取检察院不起诉 争取检察院不起诉的方式是认为不具备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不起诉分三种情形是: 1.犯罪嫌疑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2.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3.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二、检察院立案侦查后就一定要起诉吗? 人民检察院对案件进行立案侦查后不一定会起诉,对于犯罪事实不清楚,属于依法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不应当提起公诉。根据法律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一、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五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