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父母过世后,遗产继承人需持身份证明、房屋产权证书、继承权公证文书或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契税完税凭证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在填写《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后,递交上述资料。等资料审核完毕后,发放新的房产证明。如被继承的房产权属等事项是经由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还必须递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的接受和放弃】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