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股东和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话,这种情况需要缴纳 个人所得税 的,这个交易的金额是非常高的,这个需要按照投资成本和转让的费用,按照20%的比例缴纳。 1、根据《个人所得税》(2007年修订)第6条第5款以及《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22条的规定, 个人股权转让 以转让股权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 应纳税所得额 ,这实际上就是指个人股东因股权转让的获利金额,或者说只有在溢价转让的情况下才需 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果股权转让是平价转让或折价转让则不存在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问题。另外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3条第5款规定, 个人转让股权 所得的 个人所得税税率 为20%。因此,个人股东在 股权溢价转让 的情况下,个人所得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股权转让收入 减投资成本减转让费用)乘20%等于应缴纳个人所得税额。 2、法律还规定了不需要交税的特殊情况,1994年、1996年及1998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颁发《关于股票转让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关于股票转让所得1996年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关于个人转让股票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规定个人转让 上市公司股票 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