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写明赔偿金额。 2、写明损失赔偿包括的内容,如:交通费、护理费、误工费等。 3、写明费用支付时间。 4、写明此次赔偿是一次性终结赔偿,支付费用后,另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主张任何权利。 5、写明协议签订时,双方均是在自愿的情形下签订的,不存在任何重大误解或显示公平的情形,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于协议提出反悔。 6、写明费用赔偿后,在向保险公司理赔时,另一方应积极配合和保险公司的工作,如果因不配合造成不能向保险公司理赔,应当返还应当由保险公司理赔的金额。 7、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 8、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