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债人没有钱也没有财产怎么办 |
释义 | 一、欠债人没有钱也没有财产的该如何处理 欠债人没有钱也没有财产的,是可以先向法院起诉的,法院判决书出具后,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但是因为债务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会中止执行,待到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时,恢复执行。当然如果能与债务人协商分期还款的,可以分期还款。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二、法院对无财产的欠债人怎么办 2、如果老赖确实无钱可供执行的,法院一般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一般会将老赖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且责令老赖定期报告财产情况。 但在现实生活中,很多狡猾的老赖在执行前就转移了所有财产制造出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假象,一旦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老赖和他的财产就马上可以复活。 根据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第九条规定: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的五年内,执行法院应当每6个月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一次被执行人的财产,并将查询结果告知申请执行人。 【法律依据】 《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第九条规定: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的五年内,执行法院应当每6个月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一次被执行人的财产,并将查询结果告知申请执行人。 三、欠债人死了,欠债人该怎么办 欠款人不还钱应当去法院申请民事诉讼。对于欠债人不还钱怎么办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已构成侵占罪。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犯罪对象只限于三种财物:一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二是他人的遗忘物,遗忘物不等于遗失物,也不同于遗弃物;三是他人的埋藏物。 四、法院怎么处理欠债人的财产 如果被执行人故意隐匿财产,拒不执行,申请人应当从三个方面给其压力:其一,追加被执行人延期执行的罚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被执行人到期没有履行义务,应当按应给付金额同期贷款利率的两倍计算延期付款违约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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