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分户,一般指子女成年或者成家后,从父母户口里面独立出去,自立一户。户籍管理制度中的分户,是指公民虽同居一处,但经济独立,分开生活或有工作证明的,可以申请分户,另立户籍档案。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分户的时候是要填写申请书的,那么结婚分户申请书该怎么写呢?本人张三,女,19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40XXXXXXXXXXXXXXX,于XXXX年XX月XX日与李四结婚。李四户籍地址列明:,并于XXXX年XX月XX日生育小孩XXX(男/女)。现已独立生活,为方便生活,特向贵所申请分户。列名申请人:XXXX年XX月XX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