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的立案标准:非法种植罂粟≥500株、大麻≥5000株、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多,或面积较大且未出苗、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抗拒铲除。 法律分析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的立案标准: (一)非法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 (二)非法种植大麻五千株以上; (三)非法种植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 (四)非法种植罂粟二百平方米以上、大麻二千平方米以上或其他毒品原植物面积较大,尚未出苗; (五)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 (六)抗拒铲除。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 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该内容由 韦皖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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