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网购发生纠纷何地诉讼 |
释义 | 网购发生纠纷什么地方诉讼 与传统买卖合同纠纷中依据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确定管辖权不同,网络购物中有许多是虚拟产品,即使涉及实物的交付,也存在买家包邮和买家支付邮费等不同情况,对于卖方将货物交付给物流公司即承运人的地点是合同履行地,还是买方的收货地是合同履行地,由于一般在交易时没有约定,给法院确定管辖造成困难。 故网购纠纷的管辖确定要三步走: 第一步:一般原则(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法院)。网购合同也是买卖合同的一种,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简称约定优先。 第二步:虚拟交付(被告住所地+买受人住所地)。网购合同纠纷中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虚拟交付),以买受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 第三步:其他方式交付标的(被告住所地+收货地法院)。网购合同纠纷中通过其他方式交付标的的,以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 除此之外,要注意一点:不加以提醒的格式条款是无效的。 如果消费者遇到这样的条款:“一旦产生争议,您与XX平台经营者均同意以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为第一管辖法院。”依据此条,消费者似乎就不能在当地法院打官司了。但是,该条款为排除、限制消费者权利的格式条款,有时网购平台故意将该条款隐藏在大量条款当中且并不加以提醒,该条款是无效的。 如果网店或者网购平台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要求到约定的法院起诉,消费者可主张该格式条款无效,请求法院驳回异议,继续由地法院受理案件。 一、合同履行地最新规定是什么 《民事诉讼法》合同履行地的规定主要是:“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该条用三款内容规定了合同履行地的认定及相关法院管辖权的确定问题。 首先,该条第一款规定了合同履行地约定优先原则。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而不管合同的实际履行地是否与约定履行地一致。由此,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以合同履行地确定管辖法院时,也应当遵循该约定优先原则,当约定履行地与实际履行地不一致时,以约定的履行地法院管辖,而不能以实际履行地法院管辖。当然,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履行地或约定不明的,则以合同实际履行地为准确定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权。 该条第三款规定了合同履行地约定优先原则的例外情形。“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即合同履行地约定优先原则,仅对实际履行的合同有效,合同未实际履行的则不适用约定优先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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