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保全受理是什么意思 1、保全受理就是进行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二、诉前财产保全是什么意思 诉前财产保全是指在起诉前,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面临紧急情况,需要采取保护性的临时措施,使其合法权益免受难以弥补的损害,人民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的强制性措施。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以及提供担保情况,作出是否同意诉前保全的决定。为有利于判决执行,切实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债权人作为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的合法财产采取保全措施,法院受理后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后24小时内作出裁定。申请人应当在诉前财产保全后三十日内向法院起诉,逾期将解除财产保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