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口头买卖合同管辖权在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但若合同双方自行约定了管辖地的,按照约定确认。且约定地的范围限于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