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居住权是无偿进行设立的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居住权是无偿进行设立的,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居住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居住权无偿设立、自登记时生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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