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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居住权是无偿进行设立的吗
释义
    法律分析:
    居住权是无偿进行设立的,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居住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居住权无偿设立、自登记时生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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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7 15:0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