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实体法律和法律部门有哪些区别 |
释义 | 法律分析:实体法律和法律部门的区别,具体如下: 1、实体法律和法律部门不是一个概念; 2、实体法是与程序法相对应的法律; 3、法律部门是按照法律性质划分的; 4、两者没有可比性,不是一个层次的问题。 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尊重和保障人权,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查权人民法院,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分工负责互相制约,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获得辩护,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不得确定有罪等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和制度,确立了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根据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公开审判,两审终审等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和制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第八条 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 (一)国家主权的事项; (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 (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四)犯罪和刑罚; (五)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 (六)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 (七)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征用; (八)民事基本制度; (九)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 (十)诉讼和仲裁制度; (十一)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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