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撤回要约的方式是在要约到达相对人之前或与要约同时到达相对人的通知。如果撤回要约的通知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后才到达,则要约已生效,不可撤回。法律规定,行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之前或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 法律分析 要约撤回的方式是在要约到达相对人前或与要约同时到达相对人的通知中撤回要约。如果撤回要约的通知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后到达,则要约已经生效,无法撤回。法律规定,行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一条【意思表示的撤回】行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五条【要约撤回】要约可以撤回。要约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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