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合同法》和《民法典》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其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但债权人应当通知债务人,并征得债务人同意。如果债务人拒绝同意,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转让行为有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三百零七条 债权人可以将其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债权人应当通知债务人,并征得债务人同意;未经通知或者未经同意,债权人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债务人接到通知后,有权对债权人与受让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提出抗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二十二条 债权人可以将其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禁止转让的除外。 转让债权,应当通知债务人。未通知的,转让人应当对受让人承担担保责任。 未经通知或者未经债务人同意,转让债权的,转让行为无效。债务人拒绝承认转让债权的,转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因此,如果想要转让贷款追索权,债权人应当先通知债务人,并征得其同意。如债务人拒绝同意,应当通过合法途径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