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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院有权利冻结个人账户吗
释义
    法院是有权冻结个人银行帐号的。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所以法院是有权冻结个人银行帐号的。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法院解除冻结账户需要视情况而定,相关规定如下:
    1、银行冻结系统是半年后自动解冻。一般如果没结案,法院持相关文件会在续冻;
    2、若满6个月后,银行系统会自动解冻,若没有相关文件银行不会再冻结。
    账户冻结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解冻:
    1、当事人可以拨打银行官方客服电话,咨询冻结的原因;
    2、当事人可以去最近的警方办公地点办理相关手续;
    3、当事人可以到银行办理解冻手续。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二条法院有权采取执行措施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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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1 14: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