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的区别是什么 |
释义 | 保险合同的成立是一个事实问题,而其生效却是个法律问题。合同的生效是指合同开始发生效力,当事人开始受该合同条款的约束。 关于合同的成立,我国民法典有这样的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合同成立。关于合同的效力。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由此可见,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是合同关系存续状态的重要界点。 一般情况下,合同成立即生效。但是民法典同时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效力可以附生效条件或期限,如果合同附有生效的条件或期限,那么生效条件成就或期限届至时,合同才发生法律效力。也就是说,合同成立并不必然导致合同生效,在合同附有生效的条件或期限时,合同的生效就会滞后于合同的成立。保险合同依法成立后,其效力也具有上述的两种状态,即立即生效或附有条件、期限而效力待定,所以保险合同是否自成立时生效与其是否附有生效条件或期限有关。 一、房屋买卖签订两份合同有效吗 房屋买卖签订两份合同有效,合同的效力并不因合同的份数存在或消失。 合同生效要件为:(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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