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离婚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和资料
释义
    

法律主观:
    


    离婚需要办理以下手续:首先,应当就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订立书面离婚协议。然后,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离婚协议、结婚证、离婚申请等材料。最后,击昏登记机构经过审查,对符合要求,且经过三十日离婚冷静期的,根据当事人申请,发给离婚证。
    

法律客观: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 3:56:15